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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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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今年我市发生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1·19”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方面的短板不足,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工作部署,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社会化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救援局牵头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458号)、《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调整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豫公通﹝2013250号)、《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豫公通﹝2019180号)、《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豫消﹝202390号)、《镇平县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15号)《镇平县消防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镇政办〔2024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镇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包保联系工作机制是指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干部、1名乡镇(街道)干部、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1名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干部、1名专业技术人员,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人员、1名乡镇(街道)人员、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1名公安派出所民警、1名消防文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指导小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分包联系指导。

《实施方案》共包括3大部分,提出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共分3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明确分包人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压实主体责任4个方面阐述了重点单位包保联系的主体构成、牵头责任、共同责任、主体责任等总体要求。

二是落实岗位工作职责。根据二、三级重点单位包保联合指导组组成,细化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文员、专业技术人员6类人员的主要职责,确定了各项指导工作的最低周期要求。

三是明确行业部门分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要求,明确20类重点单位、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场所、存在部门交叉管理的场所的分包行业部门。

3、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22个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县房产中心等53个县直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与个别县直单位进行了商讨,对方案进行修改并达成一致。

4、实施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

(二)解读材料形式

《通知》拟于文字形式制作,并在镇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三)解读渠道

镇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解读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



解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0377-65982119



相关文件: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