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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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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202428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1115

 

 

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的指导服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458号)和《南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工作部署,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社会化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包保联系工作机制

1明确分包人员。对二级重点单位,各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1名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干部和1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指导组;对三级重点单位,各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1名公安派出所民警、1名消防文员和1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指导组开展分包联系指导工作。其中,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重点单位负责明确,可以是重点单位聘请的消防专家或者是具有相应资质、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执业人员。

2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负责统筹确定包保联系人员,其中二级重点单位由消防部门牵头三级重点单位由公安部门牵头,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及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统一负责本部门、本级包保联系工作,组织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3落实包保责任。包保联系人员共同负责指导重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其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工作,自查自纠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包保联系人员和重点单位需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指导记录表》。

4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逐级明确重点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清、违法后果清、重点部位清、检查方法清、应急措施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监管能力,实现社会单位由被动监管向主动作为转变。

(二)明确包保工作岗位职责

5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重点单位辨识火灾风险,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指导重点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指南、火灾风险防范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每半年至少与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座谈会商,通报行业系统近期火灾形势了解掌握重点单位消防管理、问题整改、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重点单位强化“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

6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每月至少督促重点单位开展1次自查自纠行动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重点单位重点查看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动态隐患问题;每季度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按照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指南要求,指导重点单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典型火灾案例以案示警,增强重点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每年至少组织重点单位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假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

7社区(村)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每月至少督促重点单位开展1次自查自纠行动并提出工作建议,帮助重点单位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每季度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8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主要职责:每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指导),重点指导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聚焦火源气源电源、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动火作业等致灾因素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指导重点单位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所在联合指导组人员提供消防安全业务知识指导,并对本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9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文员主要职责:每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指导),重点指导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完好有效,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环节管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共同指导重点单位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共同向所在联合指导组人员提供消防安全业务知识指导,并对本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共同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10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职责: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设施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业务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配合其他包保联系人员参与指导及巡查,提供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信息、问题隐患及整改建议;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水电维修工、微型消防站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保等内容。

(三)明确行业部门分工

根据《镇平县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15号)《镇平县消防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镇政办〔202415号)等文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要求,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以下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餐饮场所、宾馆酒店(不含民宿、星级宾馆)、石油和成品油流通企业(含油气合建站的油品部分)、物流企业(寄递物流、冷链物流)、商品仓储企业、沐浴场所(含洗浴、足浴、温泉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开发区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类重点单位由工信商务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2开发区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单位由开发区工作人员分包;

3星级宾馆、电竞酒店、民宿、广播电视、剧本密室、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剧场、文物古建筑、A级旅游景区、电影院类重点单位由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4学校、学科培训机构、托儿所、幼儿园、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类重点单位由教体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类重点单位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6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中医医疗机构,包含提供医疗服务的月子中心)、医养结合场所、卫生学校、中医医疗机构类重点单位由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7商品交易市场(不含农产品、玉器市场)类重点单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8玉器交易市场类重点单位由玉管委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9燃气生产、储存、供应、经营企业(含油气合建站的燃气部分)类重点单位由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0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类重点单位由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类重点单位由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2邮政快递枢纽类重点单位由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3通信枢纽类重点单位由通信发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4宗教活动场所类重点单位由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5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类重点单位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6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类重点单位由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7科研单位、科技培训机构类重点单位由科技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8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类重点单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19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类重点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20国家机关类重点单位有建筑产权统一管理部门的,由对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分包。

对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的重点单位,可按照分级管理范围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包保联系人员。

对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场所和存在部门交叉管理的场所,按照“谁主管谁分包、谁为主谁分包、谁靠近谁分包”的原则,由县政府确定分包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是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省“两办”《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的有力举措,是解决近年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恶性火灾频发、督促重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管理措施的重要创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的统筹调度、督促指导,提请政府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督办,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消防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单位了解包保联系人员工作情况,作为调度通报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和分包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履行分包联系指导职责。

(三)强化政策宣贯。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宣贯工作,结合重点单位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火灾危险等级等实际,指导包保人员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分包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包保人员培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挖掘创新路径,集中凸显工作成效,形成一批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主办:县消防救援局                  督办:县政府办政策法规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5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