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2024〕14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高效
办成一件事”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改革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镇平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30日
镇平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河南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南阳市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改革方案》(宛政办〔2023〕49号)、《关于印发镇平县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镇政办〔2023〕1号)、《镇平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牵引,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改革引领、数字赋能、整体协同、一体推进,推动工作往实里做,干一件、成一件,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推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奋力建设“如花似玉、锦绣镇平”,为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做强镇平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4年年底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夯实“极简审批”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无证明城市”,高频事项实现“免证可办”,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强力推进一网通办,打造“掌上镇平”。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2025年年底前,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和打造“极简审批”城市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四电”在各领域全面应用,企业和群众“免证办”“网上办”“掌上办”成为常态,“免申即享”“审管协同”全面推开,“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破题成势、走深走实,全面实现“极简审批”全覆盖,数字赋能惠民利企水平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2026年年底前,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镇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在全省叫响,“极简审批”城市深入人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升事项管理标准化水平。制定实施《镇平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镇平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工作规程》。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要素范围。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办事指南“两张皮”专项治理。优化办事指南展示内容和形式,大力推广白话版、图解版、视频版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制化审查。组建专业化的审核团队,规范审核范围、明确审核重点、细化审核要求、做好任务分工,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期限等要素进行逐项核对,严格把关,积极探索推进“四减一造两提”工作,同时及时纠正与行政许可法、相应上位法及最新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规定,确保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有据、有法可依,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各窗口单位的审批行为,增强行政审批的程序意识,维护和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全面开展规范材料减免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认事项材料减免原则,明确材料减免实现方式,规范事项材料基础信息,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减免,实现“三个免于提交”,加快打造无证明城市、无审批城市。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4.深入规范业务运行。进一步清理审批服务过程中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限时办结机制,压缩全流程时限;加强中介服务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重新梳理确定,广泛引导和推动更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开展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深入清查整治违规审批行为。通过全量抽查档案、调取系统数据、企业群众反映、暗访等渠道方式,对部门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和事项办理全流程环节进行排查,进一步对清单之外无法定依据实施审批、“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对大厅之外无法定依据实施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之外的审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审批,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持续巩固“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成效。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6.推行“15分钟政务服务办事圈”改革。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乡里中心、邻里中心及银行、邮政、通信、商场等商业网点延伸,提供“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打造线下实体“政务服务便利店”。争取“宛快办”分厅建设试点,建设“掌上镇平”,打造移动端“政务服务便利店”。开设政务服务流动窗口,进农村、进园区、进商圈、进企业,打造移动式“政务服务便利店”。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行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以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切入口,在开发区、南阳静脉产业园规范设置政务服务站点。推进园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在各类园区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健全园区“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人员安排等工作制度,规范并加强“一枚印章管审批”日常使用。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遮山镇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紧密结合乡里中心、邻里中心建设要求,持续深化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建设,高标准打造“标准统一、布局合理、业务娴熟、服务热情、设施一流、亮点纷呈”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新格局。建好县乡村三级帮代办队伍,巩固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网络管治理、一个体系抓绩效改革成果。拓展15分钟办事圈服务内容,推动县级30项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站)受理或办理。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效能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10.深化“清单之外无证明”。统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重点抓好工作流程规范化、核查方式实效化、信用监管精细化、风险防范常态化四项任务落地见效。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各级政府决定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按程序对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定期清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1.深化“有诉即办”。健全“好差评”评价体系,推动评价率、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加强诉求数据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季节性、重复性政务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前介入,建章立制,源头解决,推动“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深化审管联动。深入推进监管事项与行政执法事项融合,实现“监管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监管”。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滚动发布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13.深化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一体化规范管理各政务服务分中心,分中心业务管理部门授权并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接件和受理服务,实现业务多点可办。全面推行“进门有引导、办事有辅导、全程有帮办、进度随时查、服务可评价、结果免费寄”等服务标准。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认定,争取在全省政务服务办事员技能大赛中取得荣誉。推动全县各级线上线下使用统一受理系统受理业务,推动公安、社保医保等业务实现分领域综合受理。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各政务服务场所50%窗口人员通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并持续推进
14.深化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推动部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推进线上线下“网厅融合”,制定“网上办事区”规范指引,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线上服务,推行“精准预约、排队提醒”等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深化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制定12345热线诉求分类标准,明确热线知识归集范围、内容标准、展现形式,建立热线知识库更新机制。建立热线案例指导制度,对热线办理过程中的典型诉求进行收集、整理,对诉求事项的事实、性质、情节等要素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进行分类、解析,形成指导性案例,作为规范热线诉求办理的工作参考。建立热线负面案例警示通报制度,定期编发负面典型案例,以案促警,以案促改,推进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在办事中的难事、麻烦事。
责任单位:县效能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标准、制度的建立,并持续推进
(三)深化模式创新
16.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持续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事项清单。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13项重点事项,切实推进县确定的8项重点事项,并持续推进
17.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审批等领域,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实现“办照即经营”“承诺即开工”“承诺即换证”。同时,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业务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联动实施信用奖惩。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选取20个以上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推行承诺办、容缺办,并持续推进
18.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完善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落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豫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探索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远程虚拟窗口建设,并持续推进。
19.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编制惠民、惠企、人才、招商、金融服务政策清单和指南。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推动逐步实现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现行惠民政策,惠企政策,人才政策,招商政策,金融服务政策“免申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便利自愿申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科工局、县委人才办、县招商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分别公布落实一批“免申即享”惠民、惠企、人才、招商、金融服务政策清单,并持续推进
20.推进行业领域极简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推进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深入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和综合监管配套管理制度;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公司、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推广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大力推行“承诺制+标准地”联动改革,实行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极简审批模式。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简化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改革,实行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强化数字赋能
21.加强“一纵一横”全域信息化建设。“一纵”即建设县、乡、村三级一体联动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能力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横”是打通部门间业务屏障,实现综合受理、“一件事一次办”、窗口统一发证等部门协同审批业务,推进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运用AI和大数据模型等技术,实现群众刷脸取号、窗口人员行为自动识别、群众意见自动收集、群众问题智能回答等场景和能力,提升管理质效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完成部分场景建设,并持续推进
22.持续推进 “免证可办”。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新增100类以上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动态更新。高频事项实现“免证可办”,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
责任单位:县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在重点领域实现应用,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推动扩面增效
23.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县开发区、遮山镇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等领域,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更多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让企业群众进一扇门,能办更多的事。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县科工局、县司法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商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夯实工作基础
26.强化制度供给。结合机构改革最新要求,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模式优化和制度创新,聚焦行政审批制度重塑和政务服务环境优化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推动修订和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创新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红色教育、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交流等方式,全面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星级窗口和星级工作人员评比,探索推出真正有效的激励措施,实现文明服务和规范服务新突破。分级、分领域试点先行,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夯实线下大厅提供微笑服务的基础保障,助推根除劳务派遣和“部门人员坐窗”的服务弊端,使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发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调度、通报、交办督办等制度,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重点任务。县“放管服”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各部门逐年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各部门要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班推进机制,按照“一件事、一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奖惩,每季度召开会议调度解决问题,半年梳理点评目标任务,年底总结评估、绩效对账。
(二)跟踪督促落实。县“放管服”办要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评估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将各项任务纳入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和“放管服效”改革考核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定期监测排序、常态化政企沟通、政务服务明察暗访、审批卷宗评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全面梳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改革举措,加强改革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镇平经验。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屏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通过政策宣讲、媒体宣传、信息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实现创新举措推动工作效能最大化。
附件:1.镇平县打造“极简审批”城市微改革·微创新2024
年度首批任务清单
2.镇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1
镇平县打造“极简审批”城市微改革·微创新2024年度首批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推进措施或 工作建议 | 备注 |
1 | 探索“白+黑”流动服务机制 | 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开设移动式“政务服务便利店”,推出“流动站点、夜市摊位”服务。通过“窗口前移、服务前倾”,解决群众和企业“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无处办事”的难题,全面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4年 3月底前 | ||
2 | 2+2服务模式,助推高效办成“一件事” | 1.推行申请可邮、结果回寄的双向免费寄递。对于确需提交纸质材料但办事人无法到现场的情况,提供申请可邮、结果回寄服务,由专窗专人接收、寄递,与现场申请受理同标准、同流程,减少跑动次数,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4年 4月底前 | ||
3 | 打造“胖东来式”政务超市 | 创新工作理念,以县政务服务大厅为主阵地,着力打造“胖东来式”政务超市,旨在借鉴胖东来先进管理和规范实操经验,营造和谐高效的办事环境。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4年12月底前 | ||
4 | 1234工作法助力项目审批 | 一条主线优流程,两个重点抢先机,三个路标指方向,四个阶段并联批。 |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规划发展中心、县住建局 | 2024年 6月底前 | ||
5 | “登记+云公证” | 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时涉及需做公证的,全程无需前往公证处,可依托信息化手段同步开展线上视频公证,相关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公证机构以协同办理方式办结。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 9月底前 | 县司法局公证处 配合 | |
6 | “1+N”上门助残服务专项改革 | “1”:开展上门办理《残疾人证》服务。入户进行残情鉴定、现场办理《残疾人证》;精简办证程序,将原有的“群众申请—到医院鉴定—公示—残联办证”程序优化为“群众申请—残联、医院、群众代表现场鉴定—残联办证”。 | 县残联 | 2024年12月底前 | ||
7 | 异地就医零星报销“一件事一次办” | 针对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行材料共享制,由行政审批股牵头,联合人保公司、医疗救助股,在基本医疗零星报销窗口结算后符合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患者的申报材料可另行放置,由基本医疗经办人员汇总、归类后内部流转至另外两股室复印各自相关所需申报材料,避免了群众重复递交申报材料,实现只跑一次腿,只交一份材料即可完成全部申报。 | 县医保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
8 | 医保服务县、乡、村三级互动联办 | 政务服务机构下沉后原政务中心窗口继续实行业务办理制度,一改往常机构下沉后原单位、股室只做监督、管理模式,办事群众可自行选择较为便利的地点办理。同时与乡、村两级医保经办点搭建工作群,遇特殊情况或基层不能处理的无需群众来回跑腿,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在工作群与县医保中心人员进行联络、沟通,从而解决疑难杂症,真正实现“办事不跑腿,数据来传递”的高效、便捷的工作模式。 | 县医保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
9 | 创设联审制度 | 进一步提高消防审批服务效能,竭力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有效开展,与企业开业前审批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创设联审制度,从企业完成工商注册起,消防窗口提前介入,展开前期服务,主动联系新注册企业为企业介绍申办消防手续的流程,并告知消防行政许可窗口地址及办公电话,方便企业随时咨询消防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企业走弯路,为企业办理消防行政审批节省时间。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4年 6月底前 | 建立开业办理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 | |
10 | 法律援助减证便民 | 跨部门联动核查替代法定经济困难证明。 | 县司法局 | 2024年 6月底前 | ||
11 | 市政公共服务 通办 | 县供电公司、县供水服务中心、华润燃气深度融合水电气业务办理事项,重塑业务服务流程,创新打造了镇平县首批水电气共享营业厅,在共享营业厅设立“水电气”综合服务窗口用户仅需填写一张表单勾选水电气服务任意业务,即可实现水电气网报装、查询、缴费、过户, 报修、报停等服务。以“统一收件、一表申请、综合受理、统一踏勘、一并接入”的模式,实现市政公共服务一窗通办的“一站式”服务。 | 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县供水服务中心 | 2024年 6月底前 | ||
12 | 打造“无感审批”服务 | 探索延续类高频证照办理的“无感审批”新模式。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
13 | 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报告表项目) | 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不进行技术评估和实质性审查,在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不含受理、拟审批公示及听证时间)做出审批决定。 | 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 2024年 6月底前 | ||
14 | 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报告书项目) | 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不进行技术评估和实质性审查,在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不含受理、拟审批公示及听证时间)做出审批决定。 | 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 2024年 6月底前 | ||
15 | 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 | 1、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运用,推进各类涉企高频政务服务领域建立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的互信互认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
16 | 推行“登记即开票” | 积极优化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开具发票,系统自动进行税务登记、税费种核定、发票核定等业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 | 县税务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
17 | 积极与湖北省襄阳市对接联系,推动实施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 制定《襄宛两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关于襄宛两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并组织实施。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积极与湖北省襄阳市对接联系,推动实施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正在抓紧实施推进。 | 南阳市“极简审批”城市改革2023年度首批极简审批事项遗留任务 |
18 | 深化“不动产+金融”,积极推动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向银行延伸服务 | 在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充分发挥线下金融网点“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的纽带作用,全力打造“不动产+金融”服务“一站式”办理新模式。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积极推动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向银行延伸服务,正在与中国邮政银行镇平县支行对接安装业务端口,目前银行申请资金报告已送至市行进行审批。 | 南阳市“极简审批”城市改革2023年度首批极简审批事项遗留任务 |
19 | 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 推进职能并归,治安、网安、禁毒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至行政审批科受理、审批,原警种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审批权限,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窗口之外无权力”。 | 县公安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持续推进将治安、网安、禁毒部门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审批,争取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窗口之外无权力”。 | 南阳市“极简审批”城市改革2023年度首批极简审批事项遗留任务 |
20 | 推行“数字适老” | 出入境管理部门: | 县公安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未完全落实。现在办理证照仍然需要现场拍身份证,人的外貌变化较大,重复用5年前的证照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一是继续推行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业务流程以及“一次办妥”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设置“老人优先”指示牌,为老年人设置“爱心窗口”,提供专人接待,让老年人知晓“老人优先”服务举措,减少老人等候时间。 | 南阳市“极简审批”城市改革2023年度首批极简审批事项遗留任务 |
21 | 推动惠民政策免申即享 | 1.分级梳理惠农政策,编制惠农政策清单和指南;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4年 5月底前 | 编制惠农政策清单和指南 | 南阳市“极简审批”城市改革2023年度首批极简审批事项遗留任务 |
附件2
镇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部门 |
(一)企业事项 | |||||
准入准营 | 1 | 企业开办“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公章刻制备案 | 县公安局 | ||||
发票领用 | 县税务局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准入准营 | 2 |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变更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印章刻制 | 县公安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银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县税务局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县人社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准入准营 | 3 |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 县交通运输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场监管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
准入准营 | 4 |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县城市管理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经营发展 | 5 |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 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
经营发展 | 6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县城市管理局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县城市管理局 |
供电报装 | 供电公司 | ||||
燃气报装 | 燃气公司 | ||||
供排水报装 | 县水利局 | ||||
通信报装 | 县科工局及网络运营商 | ||||
经营发展 | 7 | 员工录用“一件事” | 县人社局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县人社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社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县人社局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经营发展 | 8 | *信用修复“一件事” |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行政处罚的有关实施部门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 | ||||
经营发展 | 9 |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 县营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 和结果送达 | 县营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城市管理局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县人社局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卫健委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文广旅局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住建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科工局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水利局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县科工局 | ||||
注销退出 | 10 |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县公安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房产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县人社局、税务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县医保局、税务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注销退出 | 11 |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税务注销 | 县税务局 |
企业注销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银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县公安局 | ||||
(二)个人事项 | |||||
出生 | 12 |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县卫健委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县卫健委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县卫健委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 婚内本市生育 | 县公安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社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县医保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县医保局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县卫健委 | ||||
入学 | 13 | *教育入学“一件事” | 县教体局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县教体局 |
户籍类证明 | 县公安局 | ||||
居住证 | 县公安局 | ||||
不动产权证书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县人社局 | ||||
生活 | 14 |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 县人社局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县人社局 |
就医购药 | 县医保局 | ||||
交通出行 | 县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县文广旅局 | ||||
生活 | 15 |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 县残联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县残联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县民政局、残联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县民政局、残联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县人社局、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社局 | ||||
工作 | 16 | 灵活就业“一件事” | 县人社局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县人社局 | ||||
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保局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
工作 | 17 | 军人退役“一件事”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报道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县公安局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县公安局 | ||||
预备役登记 | 县人民武装部 | ||||
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人社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保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医保局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婚育 | 18 | 公民婚育“一件事” | 县民政局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县民政局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县公安局 | ||||
户口迁移 | 县公安局 | ||||
生育登记 | 县卫健委 | ||||
置业 | 19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并行办理)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并行办理) | 县税务局 | ||||
不动产统一登记(并行办理) | 县自然资源局 | ||||
电表过户 | 县供电公司 | ||||
水表过户 | 县水利局 | ||||
天然气表过户 | 燃气公司 | ||||
退休 | 20 | *退休“一件事” | 县人社局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资格确认 | 县人社局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县人社局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县人社局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县人社局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县人社局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县医保局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县卫健委 | ||||
户籍信息确认 | 县公安局 | ||||
后事 | 21 | 公民身后“一件事” | 县民政局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县卫健委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县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县民政局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 县人社局 | ||||
遗属待遇申领 | 县人社局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县公安局 | ||||
注销驾驶证 | 县公安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
主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督办:县政府办二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