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确保我县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由县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由县发改委、工信商务局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全县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二、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及时将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公布,提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查询的便捷性及准入事项办理的可预期性。对于许可准入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之外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从而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三、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具体条件、申请要件、有关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市场准入效能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五、健全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和归集机制
常态化排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结果、“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对掌握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进行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案例,及时报送至县发改委。建立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责任单位需将处理结果报县发改委。
六、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
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由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地方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对国家、省相关部门、市级执法部门发现、经营主体反映且核实属实,而本地区、本部门未填报的,县发改委视情况予以通报。
七、健全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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