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充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执法监督、刑事执行等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充实到柳泉铺、安字营、曲屯、郭庄、二龙、马庄、张林、玉都、晁陂、石佛寺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专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专业须为法律实务类或法律执行类(专业代码:5804、5805);
(2)本科: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
(3)研究生: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专业须为法学或法律类(专业代码:0301、0351)。
专业目录分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规定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情形。
三、信息发布与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镇平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镇平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官网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6年镇平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一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2026年7月13日09:00-2026年7月19日18:00,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hbjz)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应试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https://bm.gd-pa.cn/dzsys/hbjz)查询。
五、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笔试顺利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者参加资格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资格确认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试者,笔试成绩作废,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与参加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比例小于1:3则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实行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详见官网发布的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4.应试者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试者,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6.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镇平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形式统一公示;
7.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内容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应试者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试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待遇与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政府购岗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占行政事业编制;录用后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工作,日常管理、使用、考勤由所在司法所负责;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按照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77-6200619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段拨打)
技术支持电话:15538173037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组织部门名义举办的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镇平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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