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镇平县“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7日
镇平县“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县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县域地标性文化品牌,增强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阅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启动“诸葛书屋”建设工作。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坚定文化自信,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镇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镇平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工作要求,坚持“紧贴群众需求、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规划实施”理念,突出全民阅读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建设具有镇平特色的“诸葛书屋”(以下简称书屋),塑造中华玉文化之都特色文化名片。书屋将依托镇平县图书馆建立书屋智慧管理系统和周转书库,融入全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体系,努力打造功能齐全、便民利民、温馨舒适的智能化阅读空间。2022年,全县书屋建设任务3个(涅阳街道办事处、玉都街道办事处、雪枫街道办事处),2023年,全县建设任务2个(石佛寺镇、杨营镇),2024年,全县书屋建设全面铺开。
三、建设要求
(一)布局选址。书屋选址遵循普惠均等原则,根据服务半径或服务人口数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长远发展、合理布局;书屋选址要与现有公共图书馆、民营书店资源形成错位布局,学校周边、游览区、广场、公园、游园、车站、商业圈、居民聚集区等重点区域要重点设置。
(二)设施资源。每个书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书屋外观设计应结合所在区域的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图书阅读、便民服务等内部功能区域要布局合理;配置安全监控系统、出入识别系统和防盗门禁,并与公共安防系统联网;可借阅图书不少于5000册;配置自助图书借阅机、自助办证机、电子书阅读机和图书自动消毒机等图书借阅相关设备;具备通水、通电、通网等条件;原则上应配备卫生间。
(三)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书屋运营管理,支持文化志愿者参与书屋服务。书屋建立公众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设立读者意见箱和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标准。书屋建设以新建或现有公房改建为原则,结合镇平历史文化特点,融入现代建筑理念,注重绿色、环保、低碳、科学设计,打造一批有特色、高品位、功能齐全、能够反映我县发展风貌的书屋,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性作用。书屋建设实行“四个统一”:名称标识统一,统称为“诸葛书屋”;开放时间统一,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具体开放时间随季节变换适时调整,可以尝试24小时阅读服务;图书加工标准统一,每年图书册数更新率为15%;设备技术标准统一,统一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出入识别系统、防盗门禁及图书借阅相关信息化设备等。
(五)建设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书屋的建设、管理、使用、运行、维护。书屋图书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把关社会捐赠图书,禁止侵权盗版图书或其它各类非法出版物进入书屋。书屋资产要根据不同权属,明晰产权,属政府投资部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书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登记造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六)时间节点。2022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3个书屋的选址和设计,2022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和装修,2022年9月底前内部设备全部到位,具备开放条件,2022年10月初组织验收。2023年底完成第二批2个书屋建设任务,2024年起,陆续完成剩余乡镇书屋建设任务。
四、任务分工
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县书屋建设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快落实书屋建设任务;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书屋建设对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丰富我县文化内涵和提升文化品位的重要意义;选树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营造浓厚书香氛围。
县文广旅局:负责书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建成书屋的验收;制定运行管理服务方案,健全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对书屋的服务绩效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完善书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书屋图书及设备采购目录,做好图书机读编目数据加工指导工作;组织对书屋运营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等。
县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书屋建设和运行费用奖补资金保障。
县发改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将书屋建设纳入国土空间长短期规划,牵头做好书屋建设、选址、布局、外观效果设计等工作;配合提供新建书屋原始坐标、现状图、红线图等相关数据信息。
县公安局:将书屋日常安全工作纳入安防体系,做好安全保障。
县住建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书屋建设审批等工作,为书屋建设提供支持。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书屋周边环境治理,为书屋提供良好外部环境;负责为位于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书屋选址和进场建设管理提供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书屋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装修及书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落实。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书屋建设是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是传统阅读阵地向现代阅读的延伸和有益补充,也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新型服务载体。为加快推进全县书屋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文化旅游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书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书屋建设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把“四个统一”标准关,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及时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书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激励机制。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对验收合格的书屋按照每个25万元进行奖励;每年对中心城区每个书屋奖励5万元运行费用,用于书屋管理服务、图书更新、活动开展等,不足部分由属地政府负责解决。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书屋建设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镇平县“诸葛书屋”建设导则
附 件
镇平县“诸葛书屋”建设导则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诸葛书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书屋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民提供普遍、均等、免费、无障碍的阅读服务,根据《镇平县“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导则。
一、布局选址原则
遵循普惠均等原则,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临街开放区域,周边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卫或警务单位。
二、建设模式要求
(一)以新建或现有公房改建为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
(二)与其它文化设施共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三、设施资源标准
(一)书屋要在醒目位置配置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编号;外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室内设计宜结合所在区域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注重突出特色,体现“一屋一品”,避免千篇一律,营造整洁干净,舒心优雅的阅读环境;空间布局应功能齐全、区分明细,青少年阅读区应相对集中独立;要有防水、防潮、防火、 安全用电及无障碍等措施;原则上书屋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设施。
(二)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5000册(包含图书、报刊、杂志),副本量不低于2本,年图书册数更新率15%;依据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生活、休闲娱乐习惯,适当调整图书种类。
(三)配置书架、期刊架、报刊架、工作台、电脑等设施;书屋应采用RFID(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主要用于图书馆、门禁系统等)技术进行业务管理,设有自助办证借、还机及电子书借阅机,具备通借通还条件。
(四)安装防盗门禁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并联网,实施识别系统出入书屋和视频存储(3个月的存储量),建立智能语音提示系统,确保书屋安全运行。
(五)具有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条件,带宽不低于100Mbps,与总控平台网络安全可靠对接;为读者免费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六)配备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
四、管理服务标准
(一)书屋要有完善的管理、借阅等制度和管理员职责;因故必须闭馆的,须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书屋可综合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运行,包括图书整理,指导读者办理借书证、使用借阅机、查找图书,受理读者咨询,收集读者建议、图书荐购等信息,维护场馆秩序等。倡导读者实行自我服务,鼓励文化志愿者参与管理。
(三)书屋应采取读书会、讲座、展览等形式为社会群众提供开展文化活动平台。
(四)鼓励书屋增加服务内容,免费提供茶水等,另可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饮品咖啡、“双创”空间、文创产品展示展销等服务。
(五)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书屋的服务绩效等指标进行年度评估,如开放时间、接待人次、人均外借书刊图书册次、人均参加读者活动次数、读者满意度等,确保书屋服务效能最大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书屋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保证书屋公益属性。
(二)严禁书屋侵占城市道路红线以内空间,尤其是占压人行道。
(三)严禁书屋产权、使用权不明晰,存在矛盾纠纷等问题。
(四)严禁低俗、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及电子产品流入书屋。
(五)严禁在书屋内提供香烟、含酒精饮料及其他不宜产品。
(六)严禁擅自更改书屋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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