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确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1〕280号)的要求,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确定标准》,经过普查、调研、论证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等环节,研究确定将石佛寺镇贺庄村老面粉厂厂房、遮山镇燃化部石油二机厂礼堂等3处建筑作为本次镇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将名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镇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2021年12月16日
附 件
镇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序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1 | 燃化部石油二机厂礼堂 | 遮山镇南部 |
2 | 燃化部石油二机厂办公楼 | 遮山镇南部 |
3 | 镇平县石佛寺镇贺庄村老面粉厂厂房 | 石佛寺镇贺庄村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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