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镇平县行政执法考试考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1日
镇平县行政执法考试考评考核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考试考评考核活动,切实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违法不究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担当、依法作为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考试考评考核范围
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均纳入考试考评考核范围。
(一)乡镇街道(22个):涅阳街道、玉都街道、雪枫街道、安字营镇、晁陂镇、二龙乡、高丘镇、郭庄乡、侯集镇、贾宋镇、老庄镇、柳泉铺镇、卢医镇、马庄乡、张林镇、王岗乡、枣园镇、彭营镇、石佛寺镇、遮山镇、曲屯镇、杨营镇;
(二)县政府部门(24个):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派出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含市场监管所)、科工局、民宗局、统计局、医保局、林业局;
(三)垂直管理单位(4个):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税务局、气象局、烟草公司。
三、考试考评考核主要内容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1.执法队伍组建情况。按照编制数量充实行政执法队伍,解决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严格落实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三定”规定配齐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员,统一服装,合理安排办公室、询问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配齐电脑、打印机、档案柜、不低于四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本系统现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部门内部制定的各项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制度等,原则上每人不少于30课时。 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3.激发执法队伍活力。将在岗执法人员按照是否持有执法证分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分类制定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分别按照优良差三个等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严格落实“两人以上”“亮证执法”规定,逐步将工作主动性不强、执法考试不合格等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注销执法证件。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1.县乡联动执法机制。各乡镇街道成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中心,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网格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2.强化“1+X”联合执法。按照“谁职责谁发起”、“谁发起谁牵头”要求,各单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执法工作,直接联系相关单位,或书面向县司法局报备(包括配合依据、时间、地点、人员等),由县司法局通知相关配合单位无条件参加。
3.落实重点执法部门指导乡镇制度。城市管理局(涅阳、玉都、雪枫、杨营、石佛寺)、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老庄、二龙)、交通运输局(遮山、柳泉铺)、农业农村局(侯集、安字营、彭营)、文广旅局(郭庄)、应急管理局(卢医、曲屯)、市场监管局(枣园、贾宋、马庄、张林)、自然资源局(高丘、王岗、晁陂)负责指导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在乡镇街道执法力量不足时安排本部门执法力量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人员分包到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执法区域分包责任。
4.落实“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非职务犯罪),依照《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镇政〔2018〕19号)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抄送县检察院。同时,将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全面、及时录入“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5.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是镇平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培育执法标兵。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执法中队(小队)为单位分别培育2名以上执法标兵,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要培育2名以上执法能手,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带动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2.明确执法责任。各单位制定执法任务、责任、流程、标准四个清单和执法隐患排查登记表,将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的执法岗位,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每个流程的执法责任,以有效的制度运行推进责任落实。
3.配强法律顾问。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要求,选聘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咨询、培训等职能,把好行政执法审核关口。
4.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12月3日前)
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考试考核考评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治的列出时间表、责任人,逐步整治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委。自查和整治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请各单位在12月3日前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
(二)考试考评考核阶段(12月20日前)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考试不合格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改进行政执法考评方式。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参加的座谈会,举行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发放执法评议卡征集意见和建议,转交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整改。
强化“六率”考核。按照县委和县政府“六率”(立案率、办结率、执行率、处罚率、被起诉率、胜诉率)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各单位年度执法成效,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推荐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体系之中。
(三)结果运用阶段(12月31日前)
行政执法考试考评考核结果是各单位执法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已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或不适当的,依法及时纠正;需要追究有关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执法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考评考核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薛江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考试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职领导、专职人员负责,切实把考试考评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座谈了解、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访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具体制度,自觉做到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镇平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单位“六率”自查表
附 件
镇平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单位“六率”自查表
单位 2019年立案数量 2020年立案数量 2021年立案数量 分数:
序号 | 立案时间及相关情况 | 办结时间及相关情况 | 处罚情况 (执法文书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据实填写) | 被起诉情况 (立案数量) | 胜诉/败诉情况 (生效裁判内容) |
1 | *年*月*日对***涉嫌***调查 | *年*月*日作出**行政*决定书 | 1、***;2、*** | 1***;2、*** | **与**为**纠纷 | 驳回**/确认**/撤销/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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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立案率(30分):立案率=立案数量÷应立案数量。参考本部门近两年立案数量平均值、财政罚没款数量、临近县区年度立案数量等指标核定任务。按照立案率赋予分值。2、办结率(10分)。办结率=办结数量÷立案数量。在按照办结率赋予分值的基础上,超期1件扣2分,县领导交办案件未认真落实的1件扣5分。3、执行率(20分)。执行率=执行数量÷办结数量。在按照执行率赋予分值的基础上,执法决定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一件扣3分。4、处罚率(20分)。处罚率=处罚数量÷发案数量。在按处罚率赋予分值的基础上,发现每缺少执法案卷1份扣2分。5、被起诉率(10分)。被起诉率=法院立案数量÷作出执法决定数量。根据被起诉率扣减分值。6、胜诉率(10分)。生效判决胜诉案件数量÷生效判决案件总量。县政府诉讼案件计入承办单位。按照胜诉率赋予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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