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9日对南阳恒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制造设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6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阳恒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制造设备生产项目 | 南阳市镇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玉神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200米8号 | 南阳恒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生产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外购的废钢、生铁等为主要原料,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熔炼—造型—浇注—落砂—工件清理—热处理—抛丸—成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12000吨铸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气:①项目中频炉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耐高温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②项目混砂、造型/浇注、工件清理和不合格品回用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催化燃烧装置(RCO)(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工业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③项目落砂机设置集气罩,砂处理系统为全封闭设备,落砂及砂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分别1套袋式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和《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的标准限值要求。④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和《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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