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据南阳市房产中心《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在南阳房地产信息网电子楼盘表同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河南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聚丰金城园C区项目的5号楼2单元1201户,合同号为2601364710的房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6份。
镇平县房产中心
2026年6月11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