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王岗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部署要求,锚定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树牢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权力运行机制,以法治护航中心工作,为全乡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王岗乡 2025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细悟笃行,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1、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乡党委、政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 等常态化学习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乡干部切实捍卫 “两个确立”、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法治理念融入全乡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和谐推进。
2、抓实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每季度邀请乡法律顾问王好祥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专题授课、案例解析等方式,夯实干部法治理论基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全乡干部集中观看法治警示教育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引导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用法治规范言行、指导工作。
(二)深化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决策管理
1、健全决策机制,明晰运行规范。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权限、程序和责任,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构建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决策程序,拓宽民意渠道。坚决落实重大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依法公开制度,对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专业性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决策顺应民意、切合实际、合法合规。
2、完善追责体系,强化决策约束。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监督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形式,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推动行政决策监督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到人。
3、严把审核关口,确保行政合法。完善并严格实施政府名义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法制机构事先审核制度,对各类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进行全流程合法性审查,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政行为,保障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建强执法队伍,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1、常态化开展培训,夯实执法能力。组织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开展月度行政执法条例及法律知识培训,并同步开展法治能力测试,以学促练、以考促学,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合规合法。
2、严格资格管理,规范执法主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定期更新整理全乡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做好执法证件培训、申领、换证、注销等工作,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确保执法队伍主体合法、人员合格。
3、优化队伍配置,整合执法力量。对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优化调整,由科级干部担任大队长、股级干部任副队长,整合农房、土地、殡改等领域执法力量,组建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推动执法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4、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及配套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规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认可度。
(四)健全应对体系,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1、抓实信访维稳,化解源头矛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 “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汇报信访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调度推进。结合重大节庆、关键节点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同时,积极配合市、县网信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工作提醒,对涉乡舆情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反馈结果,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2、深化多元化解,提升治理效能。围绕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全面落实 “警司访 +” 工作要求,高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5 年底,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事项均全部成功调解;严格按照县 “六防六促” 工作部署,每周开展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并上报风险研判周报,全年累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2 起,全乡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基层治理稳定性持续提升。
规范复议应诉,保障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经全面自查,2025 年我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强化监督制约,涵养清廉行政生态
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严实并举、标本兼治、常长齐抓为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紧盯 “关键少数”,强化权力监督。重点加强对乡 “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常态化督查党委及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落实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等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决策行为;严格做好职务职级晋升、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政治把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合法合规。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季度警示教育制度,依托党委会、党支部 “主题党日” 中 “纪检委员时间”,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持续筑牢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抓实廉洁教育,锤炼干部队伍。将学习教育贯穿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加强干部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强化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通过开展廉洁主题党日、家属廉洁座谈会、书记讲党课、廉政谈话等活动,促进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淬炼、提升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2025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乡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带头履职尽责,统筹推进落实
督促乡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签批各类法治建设工作文件,并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实现述职述廉与法治履职深度融合。
(二)科学系统谋划,压实工作责任
制定《王岗乡人民政府 2025 年法治建设与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将年度普法清单纳入全乡各党支部工作绩效考核和机关科室、站所办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深化理论学习,凝聚工作合力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专项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在全乡掀起学习热潮。将全会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全乡各领域法治建设的行动纲领,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干部业务培训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以理论学习引领法治建设实践。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 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仍有短板,专业型、复合型法治人才较为匮乏,难以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需求;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领域工作亮点不够突出,特色化、品牌化法治建设成果较少;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仍需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培育仍需持续发力。
四、2026 年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2026 年,我乡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收官提质为契机,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提质效,持续推动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以高效政务服务助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持续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系,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决策全过程监督,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
(三)强化监督制约,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抓实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和警示教育,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五)建强人才队伍,强化法治组织保障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法治人才综合素养;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
(六)深化矛盾化解,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扎实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深入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坚持 “四下基层”、“法律明白人” 帮扶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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