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 2025年河南“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SBJ25410000412332146ZX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镇平县鑫益聚购物中心销售的鲜鸡蛋,其中:甲硝唑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镇平县鑫益聚购物中心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鲜鸡蛋12托,共20公斤,购进日期:2025年10月28日,货值金额144元。已全部销售,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镇平县鑫益聚购物中心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该批次不合格鲜鸡蛋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等手续,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该批次鲜鸡蛋不合格不是当事人直接造成的,其行为并非主观故意,系初次违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平县鑫益聚购物中心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镇市监不罚【2026】6号。对该批次不合格鲜鸡蛋的供货商镇平县德志粮油店另案处理。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