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营造平安、祥和、有序的节日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6年农历二月初五至初八期间,玉神路铁路桥至
柳卢路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三轮车通行;铁路桥至杏山大道范围为公共应急车辆停放区域,请有序停放。
2.严禁各类商户、摊贩在玉神路铁路桥至柳卢路之间道路中间及两侧范围搭棚、摆摊从事各类经营活动。严禁各类大、中型娱乐设施入驻。
3.农历二月初五至初八期间瓦罐庙对社会开放,群众可文明有序入院观赏、游玩;严禁高香、鞭炮等进入庙宇,严禁在庙宇周边区域燃放烟花鞭炮。
4.温馨提示: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文明参与;看管好个人财物,照顾好老人与儿童;注意安全并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场地整洁。
5.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现场管理要求或后续通知为准。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镇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玉都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