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打涉枪违法犯罪,有力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近日,镇平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改装气枪治安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及时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
近日,镇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两人疑似持“枪”在赵湾水库上游的山坳内打猎。接警后,县局高度重视,立即统筹森警、刑警、辖区派出所等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警方缜密侦查查明,违法行为马某(男,卧龙区人)、王某(男,卧龙区人)二人相识,并商议到镇平赵湾水库区域寻找捕猎目标。其间,二人发现一只“鹿”(系附近某养殖场饲养,意外“外逃”),王某随即使用自行改装的气枪连续击发两次,致该鹿受伤后逃窜,马某下车追逐未果。
目前,王某、马某相继被抓获归案,涉案改装气枪已查获。经鉴定,二人因非法持有、使用自行改装的气枪,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警方郑重提示:改装气枪属于具有杀伤力的违禁物品,非法持有、改装、使用此类器械,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触犯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严禁非法猎捕、伤害。即便针对人工养殖动物,也需通过合法途径处置、规范利用;任何非法捕猎、伤害动物的行为,无论对象是野生动物还是养殖动物,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涉枪、涉野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与生态保护理念,共同守护辖区平安稳定与生态和谐。如发现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猎捕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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