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镇平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暨二十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省、市河长办公室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积极深化镇平幸福河湖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家河湖战略重大意义。
南水北调工程是“国之大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唐白河、丹江流域生态地位至关重要。
多年来,在镇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单位)和沿线县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南水北调中线镇平段工程运行平稳,水质持续保持I类水,圆满完成年度调水任务。
回顾2025年,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坚决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充分利用“河湖长”的制度优势,推动解决交叉河道内碍洪设施、树木的清理工作,有力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行洪安全;二是积极融入镇平县防汛体系,作为县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防汛工作部署会、防汛会商会和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度汛实力;三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企业”联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业务协调、指导能力,有效解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源的建档、销号工作;四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镇平县环保局、教体局等单位深入社区、学校开展“保水质护运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保护南水北调国之重器的责任和意识;五是强化与镇平县公安局、工程沿线乡镇派出所的治安共建,通过联合巡查、案件查办等方式,进一步净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的治安环境;六是持续优化南水北调与工程沿线乡镇村庄的“邻里”关系,通过与镇平县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的通力协作,快速高效解决劳务用工纠纷等问题;七是严格落实穿跨邻接工程管养单位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通报各单位运行管理问题及需求,进一步规范了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电力设施、公路桥梁、油气管线和通信线路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三个安全”。
二要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河湖管护。
要持续“守好一库碧水”,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严抓河道采砂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一)“守好一库碧水”,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强化水域岸线管控。严格落实省市县总河湖长令,围绕上级交办问题、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河湖“四乱”问题等重点任务,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制增量、清除存量,推进碍洪问题清理整治,保障河湖畅通。
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专项行动,共清除阻水树木10000余棵,清除河道垃圾300余处、固体废物6000余吨,拆除河道乱搭、乱建50处。22年以来,我县复核后认定水利部交办“四乱、碍洪图斑”60余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运用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指挥棒,采用“三色督办单”等形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针对礓石河晁陂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问题和赵湾水库四处30余间违建房屋等重难点问题,使得河湖“四乱”到了有效清除,恢复全县河湖安澜。
(二)严抓河道采砂管理。落实责任。各党组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拟定年度采砂管理工作要点,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躬身参与,责任股室真抓实干。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铁腕治砂,持续开展“雷霆”行动打击非法采砂,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回头看”,对河道非法采砂“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方。全面完善水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涉砂车辆船舶等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打击,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全年基本杜绝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三)强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落实河湖长令,加强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印刷标语、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开展河长制进党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组织社会爱心人士担任民间河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倡导全民共管共治,以“河长制”促“河长治”。从“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等六个方面落实“健康河湖评价”,逐步推进“幸福河湖”全域建设,大持续改善全县河湖面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至今完成西赵河60公里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其中,包括涅阳、雪枫街道及杨营镇再生水利用工程;西赵河杨营镇马潭段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侯集镇姜营大桥全面通车。县级幸福河湖建设已完成严陵河高丘镇至卢医镇河道治理项目;严陵河卢医镇至马庄河道治理项目已全面开工;赵河、淇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和老庄镇后河(狼窝)段河湖示范项目建设即将完工。
(四)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河长制落地见效。要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严峻挑战。传统水问题仍然存在,在砂石走低、金价高企的情况下,发生了“违法淘金”事件。反映出河长履职、部门协同、监管手段等方面的短板。
河湖长制工作根在基层、行在中枢、要在执法、重在协调,要用好河湖长制平台,不断凝聚治水合力。镇平县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全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378名,其中县级河长20名,乡级河长85名,村级河长273名,明确各级河长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横向联动,落实部门协作制。逐年制定落实《镇平县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全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县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研究部署镇平县河流保护治理工作。
在推行《镇平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镇河〔2023〕10号)的过程中,紧紧抓好抓牢河长巡河这一关键环节,以抓河长巡河带动和促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开展。坚持“四制四化”,落实“河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智慧河长”监管职能,利用无人机巡河,加强“人防+技防”的管理机制,重要河湖(段)“实时可见、即时可判、全域可控、全程可溯”。每年全县各级河长巡河率100%。
深刻汲取“洛阳市洛宁县部分县级河长虚假巡河,未履职尽责”事件教训,通过“以案促改”,召开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动员会,严格落实《河南省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豫河办〔2024〕17 号),各级河长对照《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巡河,“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全域河湖存在问题,确保了全县河湖行洪安全。进而提升改善了全县河湖生态面貌,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在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设河长制学习课程,系统讲解河长制意义,提升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和责任担当意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曝光影响河湖生态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全县营造爱河、护河氛围。
(二)切实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县河长办公室牵头,组织水利、环保、住建、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通过“暗访、督查、考核,专项交办、督办、追责、问责”,充分利用“河长+检察长+警长”“河长+智慧监管”“河长+网格长”“河长+护河员”“河长+民间河长”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雷霆”行动打击非法采砂,搞好河道管护工作,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三)持续创建国家、省、市级美丽幸福河湖。要把幸福河湖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的首要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科学谋划布局,尽快推进落实,力争早日取得成效。在全县乡村振兴试点村内选择基础条件好、水面面积较大的坑塘、河道作为水环境治理重点,打造一批市县级美丽河湖示范段,推进镇平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谱写新的篇章。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