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镇环审〔2026〕2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河南瀛辉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套筑路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瀛辉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1324MA3X73UG0D)上报的由河南正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瀛辉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套筑路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瀛辉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套筑路机械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机电专业园区龙腾东路。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在切割设备顶部设置可移动式集气罩(与切割机一起移动,四周软帘封闭)+1 台覆膜袋式除尘器+1个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喷砂房封闭式作业负压集气,设置1 台覆膜袋式除尘器+1个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喷漆房封闭式作业负压集气,设置1 套干式过滤纸盒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1 个 15m高排气筒 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参照执行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 稿)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NMHC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 1 VOCs 有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 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关于 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 便函〔2021〕341 号)工程机械整机制 造,A 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 二甲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 1 VOCs 有组织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采取在焊接工序设置10台双头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车间封闭,原辅材料、成品储存,生产等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除尘器卸灰口全部密闭,除尘灰采用吨包封闭袋装措施;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全部进行硬化或绿化处理,每天进行清扫扫水,确保厂区无扬尘。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 号)工程机械整机制造,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厂界,颗粒物、NMHC、二甲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参照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政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
2、废水。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配套建设
的 1 座 10m³化粪池(位于厂区东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遮山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控制指标。
3、噪声。生产设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增加缓冲垫减震,密闭车间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焊渣、废钢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漆渣、废干式过滤纸盒、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1月15日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2026年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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