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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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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办事指南
职权名称车辆运营证核发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
受理地点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 (个工作日)15咨询电话
0377-65923398
办件类型即办件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实施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证明材料
安装应急报警装置证明材料
车辆技术性能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前台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审批审核--领取电子证照
收费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