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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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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职权名称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受理地点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 (个工作日)20咨询电话
0377-65923398
办件类型即办件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实施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可告知承诺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证书可告知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
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文本可告知承诺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制时提交)
办事流程前台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审批审核--前台窗口发证
收费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