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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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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核心职责,精准梳理公开事项,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审批、住房保障政策、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高效。通过镇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快速查询获取。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申请办理效率和质量。对收到的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

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筹管理,加强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梳理排查,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清理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

(四)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明确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以考促干、以查促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虽已覆盖,但部分内容较为笼统,对政策解读的通俗性、针对性有待加强,未能充分满足群众深层次信息需求。

2. 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需持续强化。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行业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清单,加强政策文件的配套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说明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加强重大项目进展、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城市建设成效等信息的精细化公开,增强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2.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梳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内部交流机制,分享工作经验,促进业务水平整体提升,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