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镇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发现文物线索征集、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拟将“中兴寺造像碑”等68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依法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639678315
地址:镇平县建设东路378号(镇平县文物局)
附件:镇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2026年1月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