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报河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将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详见附表)。特此公告。
附表: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表。
2025年12月30日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报河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将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详见附表)。特此公告。
附表: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