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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 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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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明确各部门、村及相关单位的应急职责,建立健全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应急机制,规范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流程,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作为镇应急工作总纲,指导各类专项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一、基本概况

贾宋镇现有人口63000人,其中常住人口32000人,辖区内有河道3条,敬老院1所,初中2所,小学11 所,幼儿园3 所,卫生院1个、变电站1个、设置紧急避险场所2处,分别是贾宋初中、蒙回初中。

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一)分类: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如洪涝、干旱、山体滑坡、地震等)、事故灾难(如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和社会安全事件(如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恐怖袭击等)四大类。

(二)分级: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镇党委、政府作为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组织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 应急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总 指 挥:贾 苗(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崔延旭(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桂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高运(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爱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朝玉(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 鹏(宣传委员、副镇长)

苏 斐(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付仁豪(副镇长)

陶 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林雁(二级主任科员)

侯富庆(综合执法大队长)

靳博雄(平安建设办主任)

徐富强(副镇级干部)

成 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

2.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发布应急命令;

(3)统筹调配队伍、物资、资金等资源;

(4)组织人员转移、灾情核查与灾后重建;

(5)协调上级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二)应急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 8 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应急办牵头):信息收集报送、方案制定、人员调度与内外协调;

2.应急处置组(执法大队、派出所牵头):现场救援、隐患排除、秩序控制;

3.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伤员救治、卫生防疫、药品器械保障;

4.物资保障组(党政办、财政所牵头):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储备与发放;

5.安全警戒组(派出所牵头):现场警戒、交通疏导、人员疏散;

6.信息发布组(宣传办牵头):权威信息发布、舆情引导与媒体对接;

7.环境监测组(环保所牵头):灾害及污染现场监测,提供技术支撑;

8.善后工作组(应急办、民政所牵头):灾情统计、群众安置与救助帮扶。

(三)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风险排查与评估:各村、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设施配备等应急资源管理制度,定期对应急资源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状态。

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普及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监测

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报送相关信息。

(三)预警

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由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行。

预警响应:发布预警信息后,各村、各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相关部门和所在村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核实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三)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上级政府统一指挥,应急指挥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Ⅲ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村配合。

(四)应急处置措施

自然灾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工作。

事故灾难: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

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社会安全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开展现场处置、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矛盾化解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医疗康复、心理疏导、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调查与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乡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恢复重建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共享。

(二)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经费保障

镇财政安排必要的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交通运输保障

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八、责任和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九、预案管理

(一)宣传培训

每年开展3次应急知识宣传,通过集市宣讲、村广播、宣传栏普及避险技能;

对镇村干部、救援队员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预案培训,明确职责分工。

(二)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2次综合性演练,涵盖火灾、防汛等场景;

各工作组每半年开展2次分领域演练,提升协同能力。

(三)修订与备案

本预案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如遇法律法规调整或重大事件后及时更新,报县应急局备案;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镇应急办备案。

十、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