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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园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
来源: 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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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1

镇平县枣园镇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枣园镇人民政府

社会安全事件

矛盾纠纷调解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2025年第二季度

劳动争议调解

镇劳动保障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025年第二季度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属争议

自然资源所

《中华人民够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025年第二季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调解

镇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

2025年第二季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2025年第二季度

2

枣园镇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枣园镇人民政府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枣政〔2025〕24号《关于印发枣园镇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