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并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做好入学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3.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民政、妇联、卫健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因疾病导致的特殊人群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辍学。
4.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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