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28日对河南米哈伊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复合肥用防结块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米哈伊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复合肥用防结块剂项目 | 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静脉产业园区康卫大道6号 | 河南米哈伊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阳佳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购置65亩土地(约43534m2),新建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等,建设复合肥用防结块剂生产线及附属设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原料储罐、混配搅拌罐、灌装机、蒸汽发生器、投料斗、颚式破碎机、环辊磨机、连续式粉体混合机、自动包装机等。以外购的脂肪酸、棕榈油、滑石原矿、石墨粉、卵磷脂、伯胺等为主要原材料;主要工艺及规模为:①膏剂:外购原料(脂肪酸、棕榈油、卵磷脂/伯胺)→混合→分装→成品;②白色粉剂:外购原料(滑石矿石)→破碎→磨粉→加入脂肪酸→混合搅拌→分装→成品;③黑色粉剂:外购原料(石墨粉)→加入脂肪酸→混合→分装→成品。本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万吨复合肥用防结块剂的生产能力(其中粉剂23000吨,膏剂7000吨),项目共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年产2万吨复合肥用防结块剂(粉剂13000吨,膏剂7000吨)、二期年产1万吨复合肥用防结块剂(粉剂10000吨)。 | 1、废气:本项目1#车间膏剂生产工序(原料暂存、混配、成品暂存及包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静电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白色粉剂生产工序(上料、破碎及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车间白色粉剂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车间白色粉剂生产工序(混合、收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车间黑色粉剂生产工序(上料、混合、收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车间白色粉剂生产工序(上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3#车间白色粉剂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3#车间白色粉剂生产工序(混合、收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3#车间黑色粉剂生产工序(上料、混合、收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80mg/m3),同时能够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引领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120mg/m3)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A级企业(其他生产工序PM:1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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