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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镇环审〔2025〕21号关于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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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202521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上口香实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

你单位(91411324MA44YD5K52)上报的由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位于南阳市镇平县乡村振兴创业园4号楼1楼南 。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熟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TA005)处理后经 3 15m 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其中 TA002TA003 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共用 1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TA004TA005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通过 1 15m 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系统(TA006-TA020)处理后通过 1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和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1 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熟化过程未收集废气、熟化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等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定期对废气环保设备维护,保证废气收集效率,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采取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 A 、《河南省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 1 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 15m3)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后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50m3 /d)处理后在厂区污水总排口与蒸汽发生器定排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局,切菜机、和面机、鲜肉开条机以及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肉末残渣、蔬菜残渣、食品残经塑料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废气治理过程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隔油池、静电油烟净化器 产生废油脂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专业厨余垃圾回收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原料拆包及产品包装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污泥均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备维护过程中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检测过程 中的试剂空瓶及玻璃器皿、检测废水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面积 2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1128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20251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