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镇政纪〔2025〕11号
县十六届政府第44次常务(扩大)会议纪要
10月22日,县长黄静主持召开县十六届政府第44次常务(扩大)会议,议题是:(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重要指示精神;(2)研究安全稳定工作;(3)研究医养结合工作;(4)研究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工作;(5)研究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优化调整工作;(6)研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相关事宜;(7)研究调整镇平县园林城市建设PPP项目相关事宜;(8)研究南阳市气象雷达网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重要指示精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真负责,推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常态长效。
二要深度谋划研究,破解突出问题。一是由县民政局牵头,整合12345热线、群众信访等渠道涉及殡葬改革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限时交办、跟踪督办,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二是由县民政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街道)配合,严格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充分考虑区位合理性、群众便利性、生态环保等要素,10月底前拟定县级公墓选址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尽快实施。三是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对已建成的2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情况逐一排查建档,12月底前拟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方案,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公墓用地管理。四是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民政局,全面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用好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分级分类做好警示教育,形成有效震慑;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推动殡葬管理服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杜绝类似问题反弹。五是对照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整改责任,尽快完成剩余3个问题整改,实现清零销号;对共性问题要深查原因,完善规章制度,有效举一反三。
三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惠民服务。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持续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强化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不断降低群众负担,解决好群众“治丧难、安葬贵”等急难愁盼问题,让殡葬服务更有温度。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倡树文明新风。县委宣传部要联合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通过镇平融媒广播、微信公众号、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文明治丧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配合支持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
二、关于安全稳定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安防委、消安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就全县四季度安防委、消安委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一要保持高度警醒,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安防委、消安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坚决摒弃“松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思想,以“一失万无”的警醒守住“万无一失”的底线。
二要聚焦关键领域,全力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两项重点下功夫。一是重点领域抓攻坚。建筑施工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严格落实安全施工的“九条硬措施”,严查抢工期、赶进度、危险作业等行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消防安全领域,由县消安委办牵头,紧盯梧桐树经济产业园等重点区域,每周跟进整改进度,确保2处重大隐患按期清零;关于黑加油站点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主责,县住建局、工信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等重点区域,发现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漏管失察”。二是重点考核事项抓提升。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印发的任务分解,逐项查漏补缺,抓好整改提升。县安防办、消安办要会同县政府办、县效能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照工作台账,持续跟进督办,确保动态清零销号,力争整体工作进入全市前列。
三要加强跟踪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县安防办要会同县效能服务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整改、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追责。
会议明确,一是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对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河南省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梳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域实际,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推动我县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加快推动专职消防队“三化”建设。11个需提档升级乡镇及4个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乡镇,要逐项列出具体任务清单,细化提升整改标准及时间节点,责任明确到人,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关于医养结合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镇平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县卫健委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一要构建“6+3+N”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医中办养”,多维度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二是按照地域相近原则,整合医疗、养老资源,推动乡镇卫生院、基层敬老院实现“两院一体”养老模式,构建区域养老中心,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方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所等医疗资源合作,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县乡村联动构建“6+3+N”养老服务体系,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二要强化政策保障综合支撑。由县卫健委牵头,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谋划申报专项债及中央预算内、部门切块资金项目,探索对外合作投资和运营新模式,解决建设及维护、运营资金问题;按照供养政策和服务标准,对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财政局可适度考虑运营缺口性补贴资金额度及年限等问题,充分摸底并制订方案报审后执行,确保医养中心运行顺畅。县人社局要完善医养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在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县医保局要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医保报销流程,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护理项目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养老负担。县卫健委要会同县民政局,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聚焦社区化、智能化发展,谋划好“十五五”医养结合一体化项目,推动镇平品牌养老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要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县卫健委要会同县民政局,尽快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医养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让老年人享受到更有温度的医养服务。
四、关于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工作
一要守住耕地红线,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07.58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94.6万亩以上。同时,要紧盯全县13.92万亩耕地流出缺口和每年1.38万亩恢复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导考核,对新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占补平衡整改提升。针对土地整治领域排查出的53个问题,要大员上前、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关于镇平县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补充耕地项目反馈问题整改,由高丘镇、遮山镇政府分别牵头,督促项目投资方,加快整改进度,直至达到合格;确实无法整改的,提请县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对未发挥作用的水利配套设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使用的,核减相关工程费用。关于拖欠乡镇(街道)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还款计划,分期分批落实到位。关于占补平衡指标管理,现有指标优先保障全县正常使用,原则上不跨区域出让,确有出让需求的,按程序申报,并依规依法组织。同时,要加快2022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入库。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镇平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在充分征求各乡镇(街道)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细则。特别是,对于补偿标准略低于现行标准的类别,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配合,确保补偿标准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五、关于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优化调整工作
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优化调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建议。由县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镇平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清单》,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一要明确权责边界。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省政府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与原执法部门的权责关系,处理好第一批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过渡衔接问题。同时,要密切关注市政府最新指导意见,确保执法权限不空挡、不重叠、不缺位。
二要提升业务能力。由县司法局牵头,制定好专题培训计划,联合赋权部门做好分层分类培训,同步落实好“传帮带”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迅速熟悉并掌握业务技能,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高效。
三要加强监督问效。县司法局要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违法、履职不当等现象及时纠偏问责,确保赋权事项“放得稳、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推动全县基层治理能力优化提升。
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解决全县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由县安防办、消安委办牵总,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纳入消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整改任务。要以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标准,倒排工期进度,压茬推进整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关于整改资金,对确需财政负担部分,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据实测算,按相关规定保障。
七、关于调整园林城市建设PPP项目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调整镇平县园林城市建设PPP项目建设内容和政府付费的建议。由县住建局负责,会同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科学调整到位。
八、关于南阳市气象雷达网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支持南阳市气象雷达网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相关资金,由县气象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执行。
出席:黄 静 薛江峰 余小波 白兆文 王 斌
杨 阳 黄 玉 李宝杰
列席:县政府办 徐云波 刘小鹏
县纪委监委 陈丙岳
县委编办 王 伟
县效能服务中心 王 欣
县自然资源局 王 斌
县市场监管局 周 俭
县卫健委 肖 实
县司法局 陈林波
县统计局 安进巅
县水利局 吴建全
县交通运输局 王 勇
县应急管理局 赵显林
县民政局 杨 嘎
县信访局 杨光春
县人社局 王松涛
县林业局 贺文浩
县住建局 靳照鹏
县医保局 张学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郭国基
县工信商务局 王 硕
县城市管理局 丁 楷
县文广旅局 许 冰
县民宗局 赵国玲
县科技局 杨明光
县审信局 尤永峰
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周玉民
县气象局 王 晋
县开发区 侯 辽
县玉管委 宋 哲
金融监管局镇平支局 水焕恬
县公安局 胡士润
县法院 刘相义
县检察院 李弘博
县财政局 杨 涛
县发改委 李栩健
县教体局 贾永斌
县农业农村局 曾 冉
县税务局 张文刚
县审计局 吕 爽
县消防救援局 冯敬林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吴长明
县规划发展中心 宋元元
县供电公司 王 坚
雪枫街道 王旭东
侯集镇 王 锋
遮山镇 周 克
玉都街道 康 宁
贾宋镇 崔延旭
彭营镇 李 涛
柳泉铺镇 李先春
枣园镇 陈 卓
杨营镇 薛艳旭
石佛寺镇 张 博
安字营镇 王 崇
二龙乡 胡中岳
郭庄乡 郑 钢
老庄镇 赵清莹
卢医镇 吴亚旭
马庄乡 谭丙超
高丘镇 李 果
曲屯镇 高君平
王岗乡 段士印
张林镇 侯子豹
涅阳街道 郝 华
晁陂镇 李 伟
2025年11月12日


本期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与会各单位。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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