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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21日对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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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21日对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21日-2025年1128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上口香智能化中央厨房项目

南阳市镇平县乡村振兴创业园4号楼1楼南

河南省上口香实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

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标准化生产车间共计建筑面积3672.2平方米,购置清洗机、切菜机、电炒锅、燃气炒锅以及燃气汤锅等主要设备,以外购的面粉、大米、猪肉、蔬菜及相关辅助材料等为主要原材料,主要生产规模及工艺为:原料预处理—菜品烹饪—分装及装箱保温—餐盒回收—餐具及设备清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200万份热链餐食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其他工序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烹饪、加工过程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分别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TA002-TA005)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经处理后油烟、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项目80.1t/h60.15t/h以及10.2t/h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系统(TA006-TA020)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4、一般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肉末残渣、蔬菜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脂使用专用垃圾桶收集,加盖密闭交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置;食品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收集后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活性炭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