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镇环审〔2025〕20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华陀酒业(河南)有限公司酒品、饮料及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陀酒业(河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1324MADBMNQ25J)上报的由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华陀酒业(河南)有限公司酒品、饮料及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陀酒业(河南)有限公司酒品、饮料及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位于南阳市镇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星路8号。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原料投料、粉碎工序和袋泡茶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1台1t/h、1台0.3t/h以及1台0.5t/h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系统(TA002-TA004)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排放限值要求;治疗凝胶生产线乳化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VOCs企业排放限值要求;热敷理疗产品上料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及酒糟暂存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引至高空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及其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酒糟、废啤酒花、热凝固物、废酵母(含冷凝固物)、废果、果皮、果渣及果梗和过滤残渣外售给养畜农户用作饲料,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硅藻土和废酒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定期交由原供应厂家回收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原料(氢氧化钠、硝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11月20日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2025年11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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