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5]472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已开始,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代偿时限: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2020年、2021年服务基层期满人员未申请代偿的,符合条件的可以补报。
代偿对象: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含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村干部”)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其本金将由财政实行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代偿标准: 2024年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本金)予以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对于中高职、专升本、本硕博连读的毕业生,按照就业时毕业学段的学制年限代偿,即专升本代偿本科学段国家助学贷款,以此类推。
办理流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http://gxzizhu.jyt.henan.gov.cn/fwjc)在线填写个人信息进行初报,待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于10月9日前上报到镇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377-65900708
镇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