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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镇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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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镇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相关股室(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财农水〔202536号)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财政第三批防灾救灾资金133万元。依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镇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5年7月18日





镇平县2025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

项目第三批实施方案


为支持我县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36号)精神,下拨给我县资金133万元。为确保秋粮稳产丰收,有效控制玉米病虫害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实施项目为抓手,加强监测预警,推广关键技术,通过政府统一购买药剂的方式,有效控制玉米等秋作物病虫危害,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能力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该项目下达我县的绩效目标任务,全县实施玉米病虫害防控面积不少于7.5万亩次,其中生物防治面积不少于0.7万亩次。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带动全县秋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开展,努力夺取秋粮丰产丰收。

三、资金使用

本着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推荐和近年来我县玉米用药情况以及试验示范情况,本着经济又便于管理的原则,资金用于一并购买农药和飞防服务,总计133万元。

1.选用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克/亩+12%甲维·虫螨腈悬浮剂25克/亩+5%虱螨脲乳油25克/亩,15.5元/亩含药剂费、飞防作业费、第三方平台监管费,统防统治面积75800亩,计117.49万元。

2.选用20%多杀霉素悬浮剂15克/亩+井冈·枯芽菌可湿性粉剂100克/亩(井冈霉素6%、枯草芽孢杆菌240亿孢子/克)22元/亩(含药剂费、飞防作业费、第三方平台监管费),统防统治面积7050亩,计15.51万元。

四、飞防作业要求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河南省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指导意见》,结合我县玉米病虫害发生情况,确保飞防作业效果,发挥项目最大效益,对飞防作业统一作以下要求:

1.作业时间:7月底至8月中旬。

2.作业地点:主要集中在南部高水肥田块,主要包括安子营、侯集、郭庄、杨营、张林、贾宋、马庄、晁陂等8个乡镇,具体面积详见附后。

3.飞行速度、高度、亩药液量:飞行速度不大于每秒7米,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不高于4米,亩药液量不少于3升。

4.项目实施结束后,飞防服务组织提供第三方作业监管报告,农业农村局凭验收报告及第三方作业监管报告拨付资金。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成立由植保、农技、种子等单位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和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防治作业,及时帮助解决防治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组织农技人员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确保秋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指导。通过电视、微信、抖音大喇叭、宣传挂图、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调拨、侵占,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四)全面监督监管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监督监管小组在项目编制方案、农药招投标、农药发放、防控作业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督监管,并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2025年玉米统防统治面积分配表


2025年部分乡镇玉米统防统治面积分配表


面积

乡镇

分配面积(亩)

张林镇

11000

安子营镇

10000

侯集镇

10000

杨营镇

10000

贾宋镇

10000

晁陂镇

10000

马庄乡

12850

郭庄乡

9000

合计

8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