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3日对镇平县康瑞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面粉、30吨面条和10吨香油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平县康瑞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面粉、30吨面条和10吨香油生产线建设项目 | 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乡范营村
| 镇平县康瑞食品有限公司 | 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计划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吨面粉、30吨面条和10吨香油生产线。 | (1)废气:①本项目1#生产车间面粉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75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其他工序排放限值要求。②本项目2#生产车间面条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2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其他工序排放限值要求。③本项目3#生产车间面条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7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其他工序排放限值要求。④本项目4#生产车间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4)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高于楼顶(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限值(小型:油烟2.0mg/m3,油烟去除效率≥60%)要求。⑤项目生产车间设全封闭结构,四面密闭;车间通道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生产过程将门关闭,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