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市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