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镇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 法人一件事专区

信用修复一件事
来源: 时间:2025-08-11
分享:

在线办理


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

1. 申请条件:

           (一)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 处罚;

           ( 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2. 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

3.联系人及电话:市场监管局

4.相关附件: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 材料

材料一:

若由法定代表人提交修复申请 ,请下载《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

若由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 ,请下载《行政处罚信用 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材料二:

请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材料三:请下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

5.政策法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国市监信规〔20213 号)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1/ content _5641355. htm

7.线上申请网址:https :// www . gsxt . gov . cn (登录后按照 要求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除市场监管领域以外,其他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1. 申请条件:

(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 为;

(二)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2.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全省信用修复受理网点及电

4.相关附件:除市场监管领域以外,其他领域行政处罚 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材料。

材料一:若由法定代表人提交修复申请,请下载《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若由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 ,请下载《行政处罚信用 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材料二:可下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并由 行政处罚机关出具是否同意修复的意见并盖章;也可使用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说明材料 ,对行政处罚决 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是否履行完毕出具意见;或者其他可证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的材料 (如缴交罚款的收据等),

材料三:请下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

5.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8 号)

6.相关链接:https :// www . gov . cn / zhengce /2023-01/17/ content _5737788 .htm

7.线上申请网址:https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通过网站首页 信用信息 搜索框查询相关主体信息并选择对应行政 处罚信息提交修复申请)

步骤一:通过网站首页 信用信息搜索框查询相关主体 信息

步骤二:查询相关主体信息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步骤三:选择对应行政处罚信息并提交修复申请。




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1. 申请条件

一、未设定失信纳入期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 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 查同意的;

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又因丧失履行能力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五)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 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除因执行依据被撤销、改变或裁定不予执行而导 致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的情形外 ,其他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 予执行或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信息有确定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人 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 提前删除其失信信息。

三、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 民法院应当撤销纳入失信决定 ,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库中移除:

(一)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被纳入的;

(二)因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执行立案受理条件而被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

(三) 因执行依据被撤销、改变或裁定不予执行而导致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的。

2. 办理时限: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三个工作 内删除 或撤销失信信息。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者失信信息应予删除, 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的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 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 内审查 ,理由成立的 ,在三个工作 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 议申请之日起十五 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 的执行。

3.政策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 定》

4.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court . gov . cn / fabu / xiangqing /37172. html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全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人员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一) 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

(二) 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 个月 的;

(三)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

        当事人被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一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信息同步移出,移出信息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 门联合惩戒措施按照规定终止。

2.材料清单:

用人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证据和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3.相关附件:《提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书》 《守信承诺书》

4. 办理时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前移出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之日起 15 个工作 内予以核实,决定是 否准予提前移出 ,制作决定书并按照有关规定交付或者送达 用人单位。不予提前移出的,应当说明理由。

5.政策法规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人社部令第29 号)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人社部令第4 号)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mohrss . gov . cn / xxgk 2020/ gzk / gz /202112 /t20211228431652.html

https :// www . gov . cn / zhengce / zhengceku /2021-11/27/ content 5653771. htm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史晓耀 0371-69690012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 申请条件

失信信息公布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信主体或 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 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 满六个月的;

(二)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 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

(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 发事件期间, 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

2.材料清单:

(一)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

(二)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 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 ,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 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

(三)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 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以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材料。

3.相关附件:

《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

《诚信纳税承诺书》

4.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 内作出是否 受理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 内作 出是否予以提前停止公布的决定。

5.政策法规依据: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54 号)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2/ content _5682423. ht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惩戒岗 0371-56987507 统计严重失信名单

1. 申请条件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满6 个月后, 已经履行行政处罚 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

2.材料清单:

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表;

(二)统计守信承诺书;

(三)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书;企业所在地市、县级统计机构出具的整改情况审核证明。

3.相关附件: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表》

《统计守信承诺书》

4. 办理时限:

统计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之日起 20 工作 内,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作 出决定。不同意信用修复的,统计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企业, 并说明理由。

5.政策法规依据: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国家统计局令第35 号)

《河南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2/ content _569992 8. htm

https :// tjj . henan . gov . cn /2023/09-04/2808880. html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袁召勤 0371-69699817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 申请条件

被列入对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 12 个月并符合下 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提前移 申请:

(一) 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

(三)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严重失信 行为。

2.材料清单:

申请书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相关附件:《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申请表》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承诺书》

4. 办理时限:

应急管理部门 自受理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 日起 20 个工作 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准予提前移出。 制作决定书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达被列入对象;不予提前移出的,应当说明理由。

5.政策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1 号)

6.相关链接:

http :// www . mem . gov . cn / gk / zfxxgkpt / fdzdgknr /202308/t20 230811_459115. shtml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详询(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电话或当 12350

8. 线上申请网址

https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通过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搜索框查询相关主体信息并选择对应安全生产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信息提交修复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 申请条件

一)3 年未发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且 企业主动申请;

(二)3 年未发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

(三)列入名单满一年,符合移出条件, 当事人申请信用。

修复后,提前移出名单,停止公示。

2.材料清单:

(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修复申请书;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相关附件:

《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修复申请书》

4. 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

5.政策法规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 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国市监信规〔2021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1/ content _5641346. htm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1/ content _5641355. htm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各地市场监管局

8. 线上申请网址

https :// www . gsxt . gov . cn (登录后按照要求提交信用修复 申请)



矿业权人勘察开采信息管理严重失信名单

1. 申请条件、

按照 13 号令要求已完成整改、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作出信用承诺的,可以提前向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机关提出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 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故意隐瞒事实等欺诈行为的;

(二) 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过程中又因同一原因 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情形。

2.材料清单:

因何种原因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提供已完成整改相 关证明材料

3. 办理时限:

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之日起三年内

4.政策法规依据: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资源部令第 13 号)

5.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2024/ issue _11486/202407/ co ntent _6964539. html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矿业权所在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1.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部门应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

(一)实施信用管理措施期限届满;

(二)认定为失信主体的依据被撤销或者变更,不符合 认定为失信主体标准的;

(三) 因为政策变化或者法律法规修订, 已经不适宜认 定为失信主体的;

四)其他应当主动修复的情形。

信用修复应当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进行。

2.材料清单:

有关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可以向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 复申请,说明事实和理由,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培训记录、 纠正失信行为等有关材料。

3. 办理时限:

一)受理:认定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于 10 个工作内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核查: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内,采取线上、书面、实地等方式检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约谈或者指导。

(三)决定:认定部门应当自核查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内作出准予信用修复或者不予信用修复的决定 ,不予信用修复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修复:认定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内,解除对失信主体的相关管理措施。

4.政策法规依据: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5.相关链接:

https :// zwgk . mct . gov . cn / zfxxgkml / zcfg / bmgz /202111/t202 11115929007. html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崔振宇 0371-65900499

7. 线上申请网址

https :// wljg . mr . mct . gov . cn / user / login (登录后按照要求提 交信用修复申请)




三、其他失信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经营异常名录

1. 申请条件:

(一)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二)履行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 公示义务;

(三)更正了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四)依法办理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了联系。

2.材料清单:

(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填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年度审计报告(被列入年度);

四)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需显示出租方的公章 或身份证明);

(五)缴纳罚款凭证(免于处罚的证据及相关说明)。

3.相关附件: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填报表》

4. 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

5.政策法规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国市监信规〔20213 号)

6.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samr . gov . cn / xyjgs / flfg / art /2024/ art _ be 55c2e3 a54a43e5 ab 12794c9 dc 8760 0. html

https :// www . gov . cn / zhengce /2021-07/03/ content _5723532 .htm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 content /2021/ content _564135 5. htm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各地市场监管局

8. 线上申请网址

https :// www . gsxt . gov . cn (登录后按照要求提交信用修复 申请)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异常名录名单

1. 申请条件:

按照 13号令要求已完成整改

2.材料清单:

因何种原因被列入异常名录 ,提供已完成整改相关证明 材料。

3. 办理时限:

自被列入异常名录名单之日起至完成整改

4.政策法规依据: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资源部令第 13 号)

5.相关链接:

https :// www . gov . cn / gongbao /2024/ issue _11486/202407/ co ntent _6964539. html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矿业权所在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