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近期,镇平县马庄乡多次接到社会相关人员和企业关于咨询在马庄乡建设“河南省豫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等情况,经我乡、村两级核查,特郑重告知声明如下:
1、 马庄乡辖区范围内并无该项目实施内容,经排查我乡各村未与“河南省豫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等相关手续,也未取得土地、规划、环保、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手续,前期商议的合作意向已同时作废。
2、 请广大群众和企业不要相信任何关于以上项目在马庄乡建设、招商活动的虚假宣传或不实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该项目方行为与马庄乡一律无关。我乡保留追究假借我乡名义实施虚假招商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群众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公告!
马庄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