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30日对南阳五得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8千吨/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迁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6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阳五得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8千吨/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迁建项目 | 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机电专业园区 | 南阳五得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正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阳五得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将现有工程迁建至温商大道与龙腾西路交叉口东侧南阳市五得利再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院内,现有车间不再使用。同时在现有危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6大类、78小类,迁建后收集的危险废物主要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24大类、144小类,项目迁建后年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规模为8000吨/年。 | (1)废气:①液态(半固态)库房废气采用负压抽风集气方式,使车间形成微负压状态,收集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NMHC排放速率限值10kg/h)、《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限值(NMH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70%)、同时满足参照执行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VOCs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②废酸暂存区在液态(半固态)库房内二次封闭,废酸暂存区采用负压抽风集气方式,收集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放,经处理后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6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③企业营运期危废贮存库日常全封闭(只有在危废进出仓库时打开大门,待转运后立即关闭),加强无组织管控,环保设备定期维护,保证废气集气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