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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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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名称

频次上限

1

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每月1次

2

对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竣工验收检查

报备检查

3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1次

4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每月1次

5

对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取得许可证及治安情况的检查

每季度1次

6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备案及治安情况的检查

季度1次

7

对机动车修理业的治安检查

每季度1次

8

对典当业的治安检查

每季度1次

9

对枪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每月1次

10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检查

每月1次

11

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报备检查

12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报备检查

13

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

每月1次

14

对二手车便民登记服务站集中检查

每年2次

15

对机动车报废企业进行集中检查

每年2次

16

对重点目标单位反恐防范的检查

每年1次

17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监督检查

不定期线上巡检

18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