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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 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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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名称

依据

1

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

对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竣工验收检查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3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4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5

对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取得许可证及治安情况的检查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6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备案及治安情况的检查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7

对机动车修理业的治安检查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8

对典当业的治安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9

对枪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0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1

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2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3

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4

对二手车便民登记服务站集中检查

《机动车登记规定》

15

对机动车报废企业进行集中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6

对重点目标单位反恐防范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7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18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