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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5年测绘资质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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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5年测绘资质专项监督检查

工 作 计 划


各资质单位:

为规范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测绘地地理信息行业动态监管体系,优化我县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国发〔2015〕17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法〔2010〕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加强测绘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督体系,通过对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我县各测绘单位资质管理现状,监督、指导测绘单位建立健全单位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多测合一”改革工作中,优化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营商环境,服务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指导,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我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受检单位进行测绘资质。

三、检查事项

(一)监督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受检对象为全县测绘资质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测绘资质单位的执业合法性、资质条件的符合性及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真实性;

(2)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业绩、测绘作业证及测绘项目管理等情况;

(3)测绘成果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4)测绘成果目录(副本)汇交等义务情况;

(5)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真实性情况;

(6)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安排在20251112月,具体时间由县然资源局安排,12月底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实施步骤

1检查通知。县自然资源局于检查7日前通知受检单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受检单位应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通知,及时对本单位的资质条件、产值业绩,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自查备检。

2实地检查。检查组到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台帐等方式,对受检单位进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3结果处理。检查组根据测绘资质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送达受检查单位。对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检查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4结果公布。县自然资源局对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要求

1检查过程中应作好各类检查记录,检查记录须由受检单位进行确认。

2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填报《测绘资质单位资质自查情况表》,保障监督检查作顺利进行。

(二)纪律要求

1监督检查中应秉承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准则和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到与抽检项目无关的地区,不得向受检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收受受检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安排。

3抽查结果以正式的检验报告和检查意见为准,检查组成员不得私自向受检单位提前透露相关的检查结论信息。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