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山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标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检查,全面排查企业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广电文化旅游、消防救援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
二、检查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所有行政检查活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违规检查。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检查对象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确保检查标准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3. 合理适度原则: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方式,避免过度检查,做到既有效监管又不增加企业负担。
4. 服务指导原则: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
三、检查主体
遮山镇人民政府
四、检查对象
全镇范围内各类企业,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型、经营状况等因素,分为重点检查对象和一般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对象包括规模以上企业、高风险行业企业、新设立企业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一般检查对象为其他正常经营的企业。
五、检查内容
1.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检查企业土地使用合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破坏土地资源、闲置荒芜耕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对集体土地上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取得合法手续、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
2.城市管理领域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情况、城市绿化情况、环境保护情况、交通秩序情况、违法建设情况等。
3.交通运输领域检查:依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道路运输情况、交通工程建设情况、公路路政情况等。
4.广电、文化和旅游领域检查: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营业性演出活动单位经营资质、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等。
5.消防救援领域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合格,安全疏散与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气与设备安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1. 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对重点企业、高风险区域加密巡查频次;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公开检查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3. 联合检查:对涉及多领域问题的企业,组织多组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执法。
4. 科技赋能:利用数字化平台、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提升检查效率与精准度。
七、检查时间安排
1.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
常规巡查: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重点控制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每月一次定期巡查。
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或本镇乱占耕地建房、非法采矿、违规取土、违反规划许可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季度性专项检查行动。
卫片执法检查: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即时核查,通常在收到图斑后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判定。
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对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按照工程进度节点进行关键节点检查。
2.城市管理领域:
常态化巡查: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卫生院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每日巡查。
早晚高峰管控:在7:00-9:00, 17:00-19:00上下班高峰时段加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等管控。
专项集中整治:针对违法建设拆除、油烟扰民整治、渣土车专项整治、“僵尸车”清理等)突出问题组织阶段性集中力量整治行动。
投诉响应检查:对市民热线、信访、网络平台等渠道反映的城管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处理。
节假日保障: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员上岗或加强值班备勤,保障市容环境秩序。
3.交通运输领域:
对辖区主要公路、桥梁企业周边进行常态化巡查。对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损坏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巡查。
4.广电文化旅游领域:
文化娱乐场所检查:检查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是否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是否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5.消防救援领域:
按照年度抽查计划,通过系统随机抽取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专项治理检查: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出火灾风险,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重大活动、节日安保: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及期间,对重点场所、不放心区域进行集中消防安全检查和夜查。
开业前检查/复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责令整改的隐患进行到期复查。
八、检查程序
1. 检查准备: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人员分工等。同时,准备好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文书资料。
2.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主动向企业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检查目的和依据。按照检查方案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检查过程中,要遵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 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制作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于一般性问题,当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涉企行政检查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等。
九、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镇政府成立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规检查行为严肃查处。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开展。
3. 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检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 本检查计划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上级工作部署以及我镇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2.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检查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 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共同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