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
通知书
镇发改责罚 [2025] 第 号
: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 ,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在 年 月 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 镇平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联系人:
行政机关电 话:
行政机关地 址: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 月 日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改复查意见书
镇发改责罚 [2025]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了《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镇发改责罚[2025]第 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你(单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你(单位)未按照要求整改,提出以下意见: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 月 日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场行政处罚
决定书
镇发改责罚 [2025] 第 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个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单位)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 ,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
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元。
缴纳罚款方式:□当场收缴。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 (账号: )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 电话: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