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2025年5月28日对镇平县真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建筑材料项目进行受理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28
分享:

关于2025年5月28日对镇平县真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建筑材料项目进行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5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平县真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建筑材料项目

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温州工业园区68号

镇平县真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南阳市汉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新建生产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沥青储罐、搅拌机、导热油炉等设备,主要工艺为:原料-加热-搅拌-成品;主要原料为:天然气、沥青、乳化剂;建设年加工500吨建筑材料项目

1)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装置(TA005)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A级要求;沥青加热、搅拌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的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VOCs行业”的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生产设备都将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墙体、门窗、距离衰减等降噪;③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震垫;④叉车等车辆在厂区运行时控制车速,长时间停留时及时关闭发动机;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⑥室外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等。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围林地施肥;车辆冲洗配套沉淀池,污泥清掏后作为修路基料综合利用;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车间内设置固废暂存区(10m2),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能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以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其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式进行处置。                               (5)危险废物:废乳化剂桶、废活性炭、废焦油分类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导热油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本项目建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上述危险废物在岗位产生后,每班结束后由转运人员送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总量: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可知,粉尘排放量为0.0184t/a;SO2排放量为0.0263t/a;NOx排放量为0.1991t/a;苯并[a]芘排放量为0.0000002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0062t/a;沥青烟排放量为0.0141t/a。
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应实行双倍替代,替代量为:粉尘排放量为0.0368t/a;SO2排放量为0.0526t/a;NOx排放量为0.3982t/;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0124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