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决定的公告
我局已于 2025年 2月11日核发了位于镇平县菩提路以西,府前街以南,菜市街以北,校场路以东的镇平县人防疏散场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现镇平县人民防空服务中心申请注销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同意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现向广大市民公告。
2025年 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