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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决定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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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决定的公告

 

我局已于 2025 211日核发了位于镇平县菩提路以西,府前街以南,菜市街以北,校场路以东的镇平县人防疏散场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现镇平县人民防空服务中心申请注销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同意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13242025XS0001548号),现向广大市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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