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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来源: 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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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

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受理地点

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   下午 17:0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77--65969827

办件类型时限

即办件(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股

实施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8313日国务院发布,19925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申请材料及  材料要求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必要 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必要 复印件1份)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599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