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2025〕4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时海李鑫见义勇为个人进行表彰的
决 定
2024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踔厉奋发、顽强拼搏,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以平凡造就伟大、以壮举弘扬正气,充分彰显了正义之美、道德力量和人性光辉,是人民的英雄、社会的榜样、时代的楷模。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好精神状态投身建设镇平,县政府决定授予时海、李鑫“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奖励每人现金5000元并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崇德向善,无私无畏,传承社会美德,弘扬社会主旋律。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英雄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县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镇平做出更大贡献。
2025年3月25日
主办:县公安局 督办:县政府办综合科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