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特对我镇区物资交流会做如下安排:
1、物资交流会期间(4月28日---5月4日)枣韩路镇区全时段禁止摆摊设点,沿途车辆规范停放。
2、所有参会商户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3、参会商户自备垃圾污水收集设备,经营产生的垃圾,严禁随地丢弃,镇行政执法、市政部门将不间断巡检,发现违反商户将现场处罚。
4、划定区域为:府前街东段至敬老院;邮局至吴庄段;镇东蔬菜市场内。
特此通告!
附:示意图(实线区域街道)
彭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