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镇平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守法、诚信、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受理范围:
整治重点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导游乱象等问题
1、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3、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消费。
(二)强制消费等问题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3、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4、旅行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受理方式
1、投诉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小时受理)
2、举报电话:0377-65933626
3、举报邮箱:zpxwgxjshb@163.com
4、现场举报: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378号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楼案件受理室。
三、注意事项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形,可通过上述举报渠道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为便于核查处置,请各位市民、游客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相关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出游时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不合理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危险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守法、诚信、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共同维护镇平文旅良好品牌形象
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