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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22日对镇平县智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进行受理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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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22日对镇平县智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进行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的公示。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服务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平县智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

南阳市镇平县贾宋镇苇子坑村7组

镇平县智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南阳师范学院

镇平县智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投资1000万元在镇平县贾宋镇苇子坑村建设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
项目占地约4000m2,本项目建设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报废农业机械的回收、拆解。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规划,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形成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机的生产规模。           

1)废气:预拆解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的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VOCs行业”的要求;切割工序设置在固定工位,工位上方设置1个废气收集罩;切割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的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VOCs行业”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公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生产设备都将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墙体、门窗、距离衰减等降噪;③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震垫;④叉车等车辆在厂区运行时控制车速,长时间停留时及时关闭发动机;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⑥室外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等。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拆解车间内设置固废暂存区(300m2),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拆解车间内为水泥地面,能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以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其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式进行处置。                               (5)危险废物:本项目拟建1座36m2的危废暂存间,上述危险废物在岗位产生后,每班结束后由转运人员送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总量: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0005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014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