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用完为止)。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方式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锂电池、充电器、车牌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在宛换购一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两轮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一次性差异化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补贴坚持“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使用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除以上标准外,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标准。其中,2025年11月30日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参与以旧换新;2025年12月1日以后,只有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参与。
四、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标准
对交售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蓄电池的新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的新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400元。
(二)补贴要求
1、对个人名下已有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必须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享有一次补贴资格。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仅限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均需在发文之日(含)后。
2、交回的旧车需含电池组、车牌(绿牌或黄牌车辆均可参与,暂不含防盗牌车辆)。若旧车购车发票、车牌等丢失,需签订消费者承诺书(见附件4)。
3.购买新车应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发票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对虚开、伪造的购车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
4、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类型,认定依据以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为准。
5、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地须为南阳市内,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市、区)。
五、补贴流程
1、网上收旧。消费者通过“环康绿岛”微信小程序在资源回收平台上完成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工作,并将旧电动自行车放置在被纳入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直营门店。“环康绿岛”微信小程序使用方法:①完成个人注册;②登录平台选择一键回收,回收类别为废电动自行车,寄存点为被纳入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直营门店;③上传旧电动自行车整车、电机、车牌三张照片,并提交平台审核;④审核通过后确认回购款是否到账。
2、个人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首页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并到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现场通过“建行生活APP”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
3、销售门店将消费者旧车资料(选择旧车车牌类型,填写旧车车牌号、车架号、电池类型、电池编码,上传人车合影照片)、旧车回收发票或旧车回收款支付凭证(由回收企业提供)、新电动自行车信息(如: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架号、电池类型、电池编码、人与新车合影照片),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等上传至建行生活平台。
4、市商务局与建行南阳分行签订合作协议,由建行南阳分行负责线上平台搭建工作。商务局联合建行南阳分行开展商户上传信息的审核,原则上每笔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建行南阳分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建行南阳分行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合规合法、高效便捷。
5、参与商家原则上每5个工作日向市商务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市级商务、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商家拨付补贴结算资金。
6、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购车人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六、商家参与条件
品牌代理商、销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阳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电动自行车经销方能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因上传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错补、漏补,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消费者违规领取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2、自愿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不在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方面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经营状况良好,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认真执行“三包”规定,具备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相关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回收车辆清单、移交记录及档案等。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的商家,向属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级协调机制
建立市、县分级协调机制,由商务部门牵头,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供销社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社会舆论动向,随时收集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作出工作调整,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商务、市场监管、财政、生态环境、工信、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好各项服务、数据统计等工作,及时报送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提供活动总结、审计报告,做好资金清算等工作。
(二)规范销售环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自主确定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动态调整扩充参与企业或门店数量,名单要向社会公示。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函告本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抄送本级专班。
(三)优化收旧环节
各县(市、区)商务、供销部门要加大对网上收旧环节的指导。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要学习掌握“环康绿岛”小程序使用方法,并帮助消费者完成收旧。旧车由供销社所属具备资质的物资回收企业统一回收,各地商务、供销部门要组织确定并公布参加以旧换新的回收企业目录。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3),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架应进行专业拆解,做到资源循环利用。废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持证收集企业进行收集,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四)加强督导监管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商户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要强化对商家的监管,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对于违规违法行为不属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企业,应及时告知企业所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涉嫌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商户(机构)和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资格。各有关部门要增加抽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对已经完成的交易进行真实性确认。
(五)明确部门职责
1.商务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统筹协调,会同财政部门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补贴结算审核效率,减轻参与商家垫资压力;会同生态环境、工信部门监督具备资格的企业妥善回收处理老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严禁回收的蓄电池流入非法市场。
2.财政部门要配合市商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对于符合补贴结算要求的,市商务、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参与商家拨付垫付资金。市财政局负责拨付活动所需财政补贴资金和最终清算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以及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查处的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质量违法行为的商家以及有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通报同级商务部门。
4.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废铅蓄电池持证收集企业做好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工信部门负责指导承办企业做好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供销合作社做好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的督促指导。
5.建行南阳分行要做好活动宣传推广,积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搭建好审核平台,提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便利性、安全性,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配合做好后续业务及资金审计、工作总结等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短视频、微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在主要街道、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商圈、主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做好活动政策宣传。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发动、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宣传进小区,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可通过审核系统查询,如需咨询“建行生活APP”使用问题可拨打建行生活APP客服电话:
钱进:0377-61681306
金征:0377-61681397
附件:1.建行生活APP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