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中共镇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5-02-11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镇平县司法局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9月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镇平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问题,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刘智兴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整改责任。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三是扎实开展整改。按照台账时间节点,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定期召开整改情况汇报、推进会议,了解整改进度,化解整改难题。

截止2025年1月7日,巡察组反馈的8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0个;制定的25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57条。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修订完善制度14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不够突显

1.聚焦政治机关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忠诚教育、政治轮训不扎实”问题。成立党纪常态化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活动;举办2024年镇平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课程。采用现场讲座、视频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邀请省、市、县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党校讲师进行授课,加强互动研讨,分享心得,全面提升全局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履职能力。

(2)关于“未按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问题。完善制定《镇平县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及时传达相关通知精神,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干部请示报告意识,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的沟通交流,严格执行请示报备。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失管漏管风险”问题。进一步压实党组领导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多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印发《中共镇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实施意见》等制度。强化舆论阵地管控,修订图书管理办法、配备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强的专职图书管理员、清理有悖文明健康的书籍,有效发挥舆论宣传阵地应有的正确引领作用。

(4)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修订《镇平县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制定《镇平县司法局财务后勤管理制度》《镇平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修订《镇平县司法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对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办公用房及固定资产实施清查,对两家律师事务所占用局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变无偿为有偿;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助力依法治县、法治镇平建设主动作为不够。

(1)关于“依法治县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结合我县法治工作实际对部分重点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实地调研活动;就省委巡视反馈的法治政府建设薄弱问题,提出规范化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和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要点,为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任务重点;强化日常督导,督导结果分为优秀和良好两个等次;强化结果运用,对优秀的乡镇(街道)、单位及有突出贡献个人依规表彰,对履职不力的督导对象,抄送县纪委监委等单位。

(2)关于“普法宣传不够精准”问题。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村一堂普法课”、“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以农村“三留守”群体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8场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场次。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五进”活动20余场次,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反诈宣传。

(3)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有短板”问题。一是对人防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评查案卷等方式,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梳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际在编在岗人员,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对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及时注销。三是每季度向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汇报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旁听活动,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思维。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坚持提前介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出台《镇平县推进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个别谈话、资料查证、案卷评查、现场考试等方式对执法单位进行执法监督。

(4)关于“法制审核工作有差距”问题。设立法制审核股,专职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实现专职专责专办;增强法制审核力量配备,强化法制素养培训提升,制定《镇平县司法局法制审核培训制度》,开展全县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提能培训,规范提升法制审核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3.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

(1)关于“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不够”问题。强化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会议对2025年工作进一步安排。开展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驻企调解工作室的职能作用,预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对“服务大厅窗口便民利民作用发挥不充分,业务办理少”的具体问题。通过组织开展宣传、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实效。

(2)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问题。扩大宣传,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落实定期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针对疑难、复杂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处理,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3)关于“督促基层法律服务不到位”问题。制定下发《镇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工作制度》,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窗口放置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桌牌。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准则》,规范村居法律顾问行为。发挥各司法所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主动与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委会、学校联系,有成效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活动。

(4)关于“法律援助工作不扎实”问题。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进行专题知识讲座,常态化为弱势群体上门服务、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借助公众号宣传分享法律援助精品案件;强化案件评估、案件庭审旁听,监督办案效果。

4.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指导乡镇执法综合体制改革乏力”问题。出台《关于完善县乡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意见(试行》,从赋权县直部门公开招录102名执法人员充实到乡镇执法大队,督促县直赋权单位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2)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力”问题。建立业务培训、档案评查、常态化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矫正对象再犯罪预防机制实施办法,严控社区矫正风险。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常态化抓好实地督导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提效。

(3)关于“公证费用减免缓随意性大”问题。公示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规范适用减免缓的审批程序,强化日常监督指导。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成效不明显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章及党内法规。围绕关键领域、岗位、人员和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制定专题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事实与处分依据,收集个人剖析材料并形成报告,通过党纪学习、廉政党课、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开展,实施多层次警示教育。修订完善多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实地调研指导,不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以案促改。召开反思会针对巡察问题进行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教育培训。

(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开展持有非上市农信社股份、办理经营性贷款及存量逾期贷款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廉政风险点、化解政法领域职务犯罪突出隐患等排查。

2.整治顽瘴痼疾不彻底。

(1)关于“‘三个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组织召开镇平县司法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制定《镇平县司法局执行“三个规定”管理工作制度》,印发《镇平县司法行政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细则》的通知,建立台账,定期收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清理工作,建立问题台账,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自查自纠,不定期督促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强化纪律教育。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相关规定。

(3)关于“违规兼职取酬禁而不绝”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监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三是提升政治素养,坚持底线思维开展以案促改;

(4)关于“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组织学习廉洁自律规定,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加强监管,不定时通过实地调研、业务指导等方式到司法所进行督导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在局机关和各司法所设立举报箱,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无依据发放政法津贴”问题。对相关人员重新核定工资,停发政法津贴;对财务人员进行充实加强,形成局党组、分管领导、办公室层级监督和机关人事、会计、出纳互相监督的机制。

(2)关于“违规列支接待费用”问题。制定《镇平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补充规定》,严肃接待纪律,明确接待控制、审批流程及标准;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3)关于“超范围配备服装”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制定《镇平县司法局财务后勤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进行细化;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4)关于“违规出借办公用房”问题。责令相关司法所清退违规占用的办公用房;对文印室占用局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变无偿为有偿使用。

(5)关于“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及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实地调研、业务指导等方式推进司法所工作。

(三)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短板明显

1.组织建设有差距

(1)关于“班子分工违反组织原则”问题。已重新进行合理分工,规范会议参会范围。及时向组织部门沟通,争取尽早将班子配备到位。

(2)关于“三超两乱”问题突出问题。鼓励超编的同志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减县补乡”考试。及时向组织部报批招录,积极培养年轻行政事业编同志到司法所担任所长职务。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修订《镇平县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制度及相关规定;组织局党组和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4)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合作,从渠道上杜绝兼职取酬的发生。组织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召开全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二是修订《镇平县司法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办公用房及固定资产实施清查,对两家律师事务所占用局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变无偿为有偿;三是按照智慧矫正中心标准和要求,整合局办公大楼资源打造综合办公、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功能阵地。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部分硬件设备已到位。

2.队伍建设有短板

(1)关于“专业技能人才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务员招录上作出专业要求,充实队伍力量。积极鼓励、引导现有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教育,积极考取证书不断提升持证人员比例。

(2)关于“落实英模选树、暖警爱警工作措施不力”问题。通过新媒体、典型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国先进个人事迹,促进队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结合各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等部门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利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2006191;电子邮箱:zpsfjzzb@163.com。


                            中共镇平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11日